成人高等教育各年级同学:
经学校多次通知,廖志雄等76名同学至今仍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学业。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:在学校规定年限内(含休学、保留学籍)未完成全部学业的,学校可予退学处理。经研究,决定注销廖志雄等76名同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,现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。
公示时间2018年04月16日-18日。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。反映情况要自报并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依据。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,以及不提供具体真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学校受理部门:继续教育学院(人文艺术类211)
联 系 人:黄老师
联系电话:(020)87975099
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18年0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