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点:
我院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注册工作中有467名学生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入学手续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经教学点初审,继续教育学院最终审核,决定对上述学生做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。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,请向教学点反映,并由教学点联系我院学籍管理谭老师(020-87975099)反映,逾期不再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
广州城建职业学院
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