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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公布创新精英班奖学金评选细则通知

2024年09月29日 17:11 高卫 点击:[]

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根据《创新精英班奖学金实施方法》相关文件要求,为做好2023-2024学年励志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和升学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现将创新精英班奖学金评审办法公示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(一)参评对象:全体创新精英班学生;

(二)评审单元:按年级划分

(三)评定周期:按学年进行评选

二、参选基本要求

(一)基本要求

1.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拥护党的方针、政策、遵纪守法;

2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,积极参加学院各项集体活动;

3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,为人诚实,作风正派;

4.热爱专业,学习目的明确,勤奋刻苦。

(二)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均不得作为参评对象

1.受到二级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和处分;

2.违反社会规章制度或法律被处罚;

3.考试科目与考查科目有不及格现象;

4.存在拖欠学校学费现象;

5.考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;

6.无故不参加《创新精英班》及二级学院组织安排的活动;

7.经常迟到、早退或迟归;

8.有打架斗殴行为或参与群架行为;

9.经常抽烟、酗酒,经教育不改者;

l0.在校内外有不文明行为,影响恶劣者。

三、评选流程

(一)学生自主申请:创新班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申请,辅导员审核基本条件无误后,提交至评审小组。

(二)初审:评审工作小组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,对符合申报标准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查,并将初审名单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推荐名单。

(三)审核:创新班审核后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,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
四、特别说明

(一)创新精英班奖学金的奖励政策、奖金标准及具体实施时间以最新公告为准;

(二)创新精英班奖学金具体实施的最终解释权归继续教育学院所有。

    附件:1.创新精英班--励志奖学金

        2.创新精英班--学业奖学金

        3.创新精英班--升学奖学金



         

广州城建职业学院

继续教育学院 

2024年9月29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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