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根据《创新精英班奖学金实施方法》相关文件要求,为做好2023-2024学年励志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和升学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现将创新精英班奖学金评审办法公示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(一)参评对象:全体创新精英班学生;
(二)评审单元:按年级划分
(三)评定周期:按学年进行评选
二、参选基本要求
(一)基本要求
1.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拥护党的方针、政策、遵纪守法;
2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,积极参加学院各项集体活动;
3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,为人诚实,作风正派;
4.热爱专业,学习目的明确,勤奋刻苦。
(二)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均不得作为参评对象
1.受到二级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和处分;
2.违反社会规章制度或法律被处罚;
3.考试科目与考查科目有不及格现象;
4.存在拖欠学校学费现象;
5.考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;
6.无故不参加《创新精英班》及二级学院组织安排的活动;
7.经常迟到、早退或迟归;
8.有打架斗殴行为或参与群架行为;
9.经常抽烟、酗酒,经教育不改者;
l0.在校内外有不文明行为,影响恶劣者。
三、评选流程
(一)学生自主申请:创新班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申请,辅导员审核基本条件无误后,提交至评审小组。
(二)初审:评审工作小组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,对符合申报标准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查,并将初审名单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推荐名单。
(三)审核:创新班审核后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,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四、特别说明
(一)创新精英班奖学金的奖励政策、奖金标准及具体实施时间以最新公告为准;
(二)创新精英班奖学金具体实施的最终解释权归继续教育学院所有。
附件:1.创新精英班--励志奖学金
2.创新精英班--学业奖学金
3.创新精英班--升学奖学金
广州城建职业学院
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9月29